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2.热爱高校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;
3.身心健康,服从工作安排,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。
(二)岗位条件
1.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;
2.中、青年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;中级职称者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考虑;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;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;
3.实验员、思政辅导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;
4.符合相关学历、学位及其他要求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应聘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
3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4.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。